发布时间:2025-04-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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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17日,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获悉,为进一步规范内蒙古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,促进体育赛事活动健康有序开展,根据《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办法》(国家体育总局令第33号)相关工作要求,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近日印发《内蒙古自治区体育赛事活动赛风赛纪管理实施细则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细则》)。
《实施细则》共7章49条,立足于赛风赛纪全周期、全过程治理,明确了机制制度、工作体系和主要措施。
一是明确管理职责,明确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单位和赛事活动组织者管理职责,突出了坚持预防与惩治相结合,综合施治、系统治理的工作思路,从体系机制、制度措施、责任落实等方面多管齐下,用法治思维和手段治理赛风赛纪问题。
二是加强宣传教育。将常态化宣传教育、赛前预防作为防范赛风赛纪问题的主要举措,进一步压实管理单位、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等主体责任,通过强化教育引导,提高参与者法纪意识、诚信意识、规则意识,从思想根源上防范问题隐患。
三是建立赛风赛纪准则,明确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单位、运动员、教练员、裁判员及工作人员等相关单位和人员赛风赛纪行为规范。
四是加大惩处力度。明确细化违规类型,规范违规查处程序,实施最严惩处措施,不仅惩处违规运动员、教练员等,还惩处背后的管理单位和管理者,努力从根本上扭转行业风气。
据了解,《实施细则》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举办的各级各类体育赛事活动,以及代表内蒙古自治区或国家队参加国际、国内赛事活动的运动员单位和人员。